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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
推銷不成就潛入客戶車間破壞 一業務員和“損友”被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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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3-04-18 10:28:18 編輯:張檬檬 來源:南通網
甲是蘇州一家油漆粉生產企業的業務員。如皋某科技公司(以下簡稱科技公司)曾通過甲購買過一些油漆粉,雙方之間存在業務往來。一段時間后,科技公司發現甲所在企業供應的油漆粉質量達不到自己的要求,于是不再進貨,甲對此心生不滿。
某日,甲約上朋友乙到科技公司結算之前的貨款。路上,甲讓乙取出車子里的一小瓶化工制劑,并告訴乙,因為科技公司嫌棄油漆粉質量不好,不再通過自己進貨,今天要讓科技公司吃點苦頭。他計劃,等會兒到公司后,兩人偷偷地將這個制劑加入噴涂車間的料筒里,產品表面的噴漆就會出現波紋,產品也就不合格。對甲的計劃,乙點頭同意。
傾倒制劑,產品質量嚴重受損
來到科技公司后,甲不動聲色,遇到認識的員工還主動打招呼。趁人不注意,他領著乙偷偷摸到噴涂車間,指著料筒讓乙負責添加制劑,自己在一旁望風。誰知乙怎么也打不開料筒,甲隨即跑過來幫忙打開料筒,隨后,乙將制劑快速倒入其中。作案后,乙溜回車上,甲則去找科技公司結算貨款。
當天下午,科技公司質檢員發現產品表面的噴漆出現問題,隨即報告相關主管人員。公司調取監控發現了甲、乙二人在車間料筒添加制劑的情況。隨即,該公司電話聯系甲,要求其到公司來一趟,并向派出所報警。
案發后,根據價格認證中心出具的認證結論,結合科技公司提供的銷售合同、發票等,甲、乙二人向料筒添加的化工制劑,給科技公司產品以及生產線造成的損失合計約128000元。
罪行暴露,認罪認罰積極賠償
案發當日下午,甲返回科技公司后被如皋公安抓獲,次日,乙主動自首。案件辦理過程中,甲與科技公司達成協議,賠償全部損失128000元,并履行完畢??萍脊鞠蚍ㄍコ鼍吡藢?、乙二人的諒解書。
如皋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甲、乙破壞生產經營,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,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。本案系共同犯罪,結合兩被告人認罪認罰、積極賠償、主動投案自首等情節,依法判處被告人甲有期徒刑七個月,緩刑一年;判處被告人乙拘役五個月,緩刑六個月。
市場競爭,優者為上。法官提醒:作為供貨方的業務員,在產品因為質量問題不受客戶歡迎時,理應主動收集市場反饋信息,促進公司產品質量持續提升,實現買賣雙方的共贏。
通訊員丁冬蘭 記者王瑋麗